公司治理
股東權益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1. 本公司設有發言人、代理發言人及股務人員,可解決相關問題。

  2. 本公司已設有股務單位及股務代理機構均與主要股東保持密切聯繫,並能隨時掌握控制。

  3. 各關係企業之財務、業務及會計等均獨立運作,並受母公司控管與稽核。本公司已制訂「關係企業財務業務往來辦法」,並於內控制度之其他控制作業中訂有「子公司監督與管理作業」。

  4. 本公司訂有「防範內線交易管理作業程序」期避免本公司或內部人因未諳法規規範誤觸或有意觸犯內線交易相關規定,藉此保障投資人及維護本公司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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